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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学校扯皮 数十学生被“赶”出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9日11:06  生活新报

  “一个同学教了3000块退了800元,而我还没收到退款。”一位同学说道。今年7月,侨联自平实验中学与同谐高考补习班一负责人合作,开办高三补习班,并招收了30多名高考复读生。然而10月中旬,该补习班突然停课,该班23名学生被转到外地某中学继续上课,多名不想到外地上学的同学则呆在昆明要求学校退费。

  “说没交学费 让我们搬出学校”

  今年7月,30余名学生来到昆明市侨联自平实验中学复读,准备再一次参加高考,10月11日,因校方说他们没有交学费,叫他们全部搬出这所学校。

  昨日,记者来到该校,该班一同学说,对于学校的做法,他们无法理解,“但我们不敢逼学校,怕把学校逼急了,我们一分钱都拿不到。”该同学还说,在搬出学校之前,招生老师曾告诉他们,外地有一个高考补习班愿意接纳他们,班上的同学都可以过去读书。可是一些同学不愿意,“我们希望学校退钱后,再去找补习班。”据他所知,目前班上仅有一位同学要回了全部学费。

  “招生老师 自行收了学费”

  针对此事,侨联自平实验中学李明态校长表示,今年7月底,同谐高考补习班一招生老师找到他,希望和学校合作办高三补习班,因为学校希望在高中教学上有所突破,就和招生老师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上说明,学校只提供校舍,招生老师对该补习班进行独立管理,每名学生需向学校缴纳1130元的软硬件设施使用费,学费由学校财务负责收取。

  学生入学一个多月后,校方发现,招生老师以学校的名义与学生签订了多份协议,自行收取了学费,并未办理相关的教学手续。“我们每次催费,招生老师总以各种理由搪塞。因为一直没有收到学费,加之,一些学生不服从学校的管理,严重干扰了其他的在校学生,学校便决定让这些学生搬出学校。”10月中旬,学校与招生老师签订了解除合同的协议,要求退费的学生交由招生老师全权负责。10月11日,这批学生搬离了学校。“学校没有收过钱,退学费的事,学生要找招生老师。”

  对此,招生老师表示,转走学生的原因是一些学生不服从管理,给学校带来麻烦。在和学生家长协商后,他们已将愿意继续上学的同学转到了其他学校就读,对于剩下的学生,他们都已经做好了退费的工作。

  律师说法

  “学校负全责 招生教师涉嫌犯罪”

  针对这一事件,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杜晓秋律师表示,就协议上所盖的公章和校长的签字来看,学生和学校之间已经建立了民事合同关系,学生不能在学校就读,等于是学校单方面撕毁了合同,不管校方有无收到学费,学校都需负全部的责任。“针对学校单方面违约的情况,学生可以要求退还全部的费用。” 另外,学校和招生老师之间的关系,也要根据协议的规定处理。如果学校在协议中写明,学费必须由学校收取或者代为收取限期转交的话,那招生老师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金额超过5000元,就构成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行为,学校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

  生活新报 实习记者 袁丹 俞呈晛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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