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能帮忙“捞人”收人钱不办事
冒充警察 骗七名女性财色
本报讯(记者付中 通讯员万磊 杨涵舒)冒充公安局缉毒处处长等,57岁的无业男子马某同时与7名女性交往,并大肆骗财骗色。记者今天获悉,马某因涉嫌招摇撞骗,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
去年9月,王女士经婚介所介绍认识了马某,两人随后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
马某告诉王女士,自己是公安局缉毒处的处长。马某还经常把警服上衣、带警用标志的坎肩,以及警察工作证放在车里。
2010年3月,王女士的一个朋友被警方逮捕,王女士询问马某能否帮忙。马某一口答应,但表示他先得请人吃饭、了解情况,需要3000元钱运作一下,办不成双倍退钱。
一周后,马某向王女士表示事儿说晚了,很难办,但未退还3000元。
2010年5月,马某告诉王女士,自己因为上次“捞人”被举报,需要20多万元赔偿对方。已经有了戒备心的王女士没有同意。
与王女士交往的过程中,马某又与刘女士通过婚介所相识。马某称自己是公安局的处长,在重案组工作。后由于刘某母亲的养老保险未审批通过,想让马某帮忙。马某以请客送礼为由,向刘某要走2000元。
后马某因涉嫌招摇撞骗被抓获。经审查,马某以警察或退休警察的身份,同时与7名女子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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