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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为农牧民工追讨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9日15:29  内蒙古晨报

  □记者 郭俊楼

  本报讯天气日渐寒冷,北方地区的建筑工程也接近尾声,为了能让农牧民工返乡拿到足额的工资报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范围为使用农牧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牧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牧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定中有无针对农牧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用人单位与农牧民签订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

  对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问题的用人单位,将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牧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较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制裁;对欠薪逃匿的,将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又讯 昨日上午,呼市劳动保障局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动员大会,并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16个检查组,对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武川县、清水河县、回民区、赛罕区、新城区、玉泉区、金川开发区、如意开发区、机场辖区进行专项检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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