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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基本药物制度在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9日16:53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张毅伟)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西安等五市一区的9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确定为第二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月底前,要求这些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至此,我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在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

  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西安、渭南、汉中、安康、延安以及杨凌示范区五市一区的914家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全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整体部署,全面做好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培训、宣传、监管等工作,11月底前,确保列入名单的机构全部配备、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省的稳步推行。至此,我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在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914家基层医疗机构的具体名单可在陕西卫生网查询)。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据了解,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依据我省疾病谱、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实际、财政能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确定增补了我省基本药物目录。增补目录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规定,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全省基本药物采购由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通过省卫生厅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统一招标确定药品生产企业和价格。基本药物由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委托各设区市,通过公开招标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统一配送,配送费比例为药品价格的5%。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药物价格由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的药品价格和配送费用组成。

  基本药物全纳入医保

  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由政府举办的其他医疗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医疗机构将基本药物作为临床首选药物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政府将给予一定补助

  根据规定,由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的支出,由区县政府根据规划统筹安排,省市给予一定补助。人员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医疗机构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由各级政府共同补偿,省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补助,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职工收入水平不下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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