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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教育经费保障将居西部省份前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9日16:55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正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陕西省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未来10年我省各级政府将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确保教育经费的增长,将科学核定并逐步提高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2015年达到西部省份前列。

  《实施意见》中提出拟实施的相关举措包括,从2011年起,提高彩票公益金用于教育的比例。城市新建小区收取中小学、幼儿园的建设费用于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核定政府家庭分担比例。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学费标准。

  在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方面,2015年将达到西部省份前列。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到2012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我省目前的标准为小学450元,初中650元),特殊教育学校高于初中标准。

  将学前一年教育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提高普通高中财政投入水平,大力推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水平,到2012年达到全国地方院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平均水平、2010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经费统筹支持力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鼓励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探索试行更加普惠的资助政策。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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