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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告别18年没有住房公积金历史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9日21:30  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10月29日电(记者彭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9日揭牌,并与建行、招行和中行签订了归集专户协议,此举标志着绝大部分深圳市民正式告别18年没有住房公积金的历史。

  据介绍,深圳市早在1992年颁布了《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建立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内的“公积金”制度。但是,这一制度的受惠人群仅限于部分企业的部分职工。这意味着绝大部分深圳市民没有住房公积金,也无法享受公积金贷款。

  199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之后,各地陆续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由于种种原因,深圳至今是全国大中城市中唯一没有按照国务院《条例》要求建立规范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袁以立说,从当前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来看,全面建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改善深圳市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促进民生净福利指标的提升。

  今年9月末,《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民意。该《办法》明确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用来建保障性住房,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可以拿来建保障房。

  深圳物业研究所所长陈蔼贫说,公积金制度增加了居民的购房消费能力,也着重解决居民购房能力不足的问题,但深圳住房公积金刚刚启动,很多因素不确定,因此住房公积金对于房价不会有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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