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晚,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组织治安大队、棕树营派出所、大观楼派出所共150余名警力,对棕树营街道办事处辖区鱼翅路红庙村段、西园路红庙村、云山路沿线沿街拉客招嫖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共查获10余名涉嫌沿街招嫖拉客人员。事后,民警对这10余名涉嫌沿街招嫖拉客的人员进行了处罚。
10月24日晚,也就是沿街招嫖拉客人员被查后的第3天,西园路鱼翅路至梁家河车场公交车站台路段的“站街女”又“死灰复燃”,沿街的死角处,口哨声、闲谈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25日晚依旧。26日晚,当记者再次来到此处,死角处空空如也,只见路边,每隔50余米就停有一辆警车,警灯忽亮忽暗,威慑着不知躲在哪个死角偷看的“站街女”。此后的几天晚上,警车没有了,但每隔几分钟仍有不少附近治安防控点的巡防队员来此巡逻。
“警车走后、巡防队员松懈后,‘站街女’还会继续,这场‘猫捉耗子’游戏又将持续到何时!”过往群众如此感叹。
警车在红联街附近沿街巡逻
“站街女”扎堆红联街
10月21日21时,西园路鱼翅路至梁家河车场公交车站台路段,透过路边密集的绿化带,一个个黑影站在路旁,见有男子从面前路过就上前搭讪。民警一出现,沿街站立的女子四处逃离。两名女子被抓,其余女子被控制在靠墙位置……
上面这一段,就是西山警方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中抓获“站街女”的一幕。
警方称,“站街女”年龄大多在25至35岁之间,多是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基本上都是因为家庭的原因,在遭受了挫折、磨难、屈辱之后,才在不得已而为之的状态下,走上了这条备受道德和良知谴责的是非之路。当然其中也不乏极少数好吃懒做、贪图安逸、靠卖弄姿色和出卖肉体换取钱财之辈,可谓鱼龙混杂,什么都有。
其实,随着近年来昆明市容市貌日趋好转,原来蔚为壮观的红联街“站街女”现在已日趋减少。几年前,只要乘出租车的人去红联街,司机都会坏笑一下。一过凌晨,乘车经过,两旁“站街女”不住地朝行人吹口哨。
之后,红联街片区被列入昆明重点整治区域,“站街女”的“生意”也开始走下坡路。但随着“站街女”频繁出没的赵家堆、北站、西坝等地因城中村改造,“站街女”只能转移地点,红联街附近因为还没有进行城中村改造,而再次成为“站街女”的聚集地。
老周是红联街这一片区的巡防人员,他告诉记者,今年年初,随着马路(西园路)对面城中村(赵家堆)的改造,那边的“站街女”全部跑到这边来招揽“生意”,“站街女”也慢慢多了起来。
现在的红联街,一到晚上,到处是小贩吆喝着卖盗版碟片、卖水果、贩卖二手书,还有的小贩甩着手里的廉价新衣服向路过的女孩推销,与街边死角处的“站街女”共同构成了一幅独特的“风景”。
加大巡防力度
10月26日22时许,在红联街附近,每隔50余米便有一辆警车停靠,同时,10余名民警徒步巡逻。记者发现,过去那些树下“黑影”已消失。
记者与正在执勤的一名姓周的大观楼派出所民警进行了攀谈。他说,大概从一个月前开始,为加强对红联街这一片区的治安管理,派出所每天9时至23时均会安排警车在此巡逻,21日晚上的突击行动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举不仅会对‘站街女’做到有效控制,对突发事件也能起到遏制作用。假如一旦有违法事件发生,我们会及时调集警力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当记者询问在此地段做小本生意多年的王先生有关“站街女”的情况时,王先生一家显得格外紧张,并不愿对记者多说什么。在表明不会对其有任何影响的情况下,王先生的老婆简单地描述了一下自己知道的情况。“刚来这边做生意时,亲戚朋友就告诫我们说这边很乱,本本分分做生意,千万不要管太多。”说这些话的时候,王先生老婆的声音很轻,眼睛不时瞄着街上过往的行人。稍定神后,她接着说:“10余天前,管理这边的治安防控点的巡防队长换了人,新队长上任后对这边的‘站街女’加强了管理,治安秩序也好了很多。”
对于为何会更换巡防队长,王先生老婆解释说,“和那些‘站街女’熟了,自然不好管。”
其实,在红联街片区做小本生意的人都有和王先生一家人同样的心态:害怕招惹“站街女”、担心影响生意、尽量少聊有关“站街女”的话题。
在西园路与鱼翅路交叉口的一治安防控点值班室内,一名姓陈的巡防人员向记者介绍起了他们平时如何与“站街女”周旋,“每次我们只要见到‘站街女’时都会进行驱赶,若发现有证据的,会将其带到派出所,由民警处理,在我工作这段时间以来,曾协助民警参加过几次对‘站街女’的突击整治行动。现在,很多‘站街女’和我们都脸熟了。”
同时,他承认治安防控点更换了队长,但他表示,换队长很正常,因为一个队长在这边时间呆长了,“站街女”对他也就比较熟悉了,管理起来就存在诸多不便。所以,换一个队长还是有好处的。
艰难的管理
毫无疑问,“站街女”违反了社会道德,带坏了社会风气,是一种与法治建设背道而驰的丑恶现象。
虽然自这种现象产生以来,昆明警方多次组织警力予以打击,各类治安整治行动也频频开展,但“站街女”招嫖现象还是屡禁不绝。如何处理这部分人历来是个难题,《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但因为处罚过轻,久而久之,‘站街女’数量是只增不减。”周姓民警说,他们已经尽最大能力在减少“站街女”出现的次数。“每次把‘站街女’抓起来,除了治安处罚外,我们都会进行相关方面的教育,但效果并不是很明显,为了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我们就只能守在这里,让她们不敢乱来。”
其实,长期以来,警方整治“站街女”的行动,往往是“一阵风”。治理过后,“站街女”又重操旧业。有人认为,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出租屋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快城中村的拆迁建设,使“站街女”失去生存的土壤。
“要彻底整治‘站街女’,只靠公安机关很难彻底解决问题,最好由公安机关牵头,城管、工商、街道办事处联合,各负其责。”云南的毛律师认为,其中,城管部门负责清查街面上违规占道经营商贩及违规广告牌;工商部门负责取缔无证经营商铺;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登记辖区流动人口、定期清查出租屋,组织群众对“站街女”监督举报。多部门齐抓共管,“站街女”才会得到有效整治。
毛律师说,为了进一步打击“站街女”,福建省泉州市采用了科技手段来取证和管理。“他们在‘站街女’经常出没的地方安装了监控探头,通过监控探头的取证,警方可依法对‘站街女’进行拘留。这一做法可以在昆明推广,以严厉打击‘站街女’拉客。”
云南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进参则认为,要从就业、培训的角度来解决“站街女”的实际问题,“她们需要重新树立法制观念,需要重塑自己的道德水平,她们需要社会的帮助。因此,应当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通过多重管理消除外来女性从事色情活动的侥幸心理,尤其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特别是女性外来人员的技能培训,设立机构为她们解决困难。”
同时,也有人表示,警方还应注意对“站街女”的处理方式,“我们从日前昆明警方整治‘站街女’的图片中看到,多名‘站街女’被按倒,或者被控制跪对镜头。很多网友质疑警方执法过程中存在‘暴力’倾向,早在今年7月,广东东莞警方曾绳牵卖淫女赤脚游街,如此以暴制暴,以违法制违法的做法就引起过舆论纷议,因此,我们呼吁‘站街女’也需要尊严。”
者 程浩 实习生 赵得智 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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