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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公斤吴淑珍入狱17年6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4日07:33  华龙网-重庆商报

  据新华网报道 吴淑珍犯龙潭购地案、陈敏熏人事案还有洗钱等三罪,台湾“高院”昨日裁定合并执行刑,确定吴淑珍得入监服刑17年6个月,并科罚金1.5亿,跟陈水扁两人刑度相同。扁家友人说,吴淑珍体重只剩28公斤、血压相当不稳定。

  据悉,吴淑珍在龙潭购地案上被判刑11年、并科1.5亿元;在陈敏熏买官案被判刑8年并科500万元;在洗钱案被判1年2个月、减刑为7个月。吴淑珍虽比陈水扁多一项洗钱罪的罪刑,但“高院”裁定两人应执行刑期及罚金都相同。

  法院考虑她体弱多病,拟安排她到台中女子监狱附设的培德医院服刑。目前医院已成立了18位专业医师阵容,还有看护15个人,专门照看吴淑珍,而且医疗费也无需扁家掏钱,台中监狱已做好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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