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密部署 狠抓落实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2010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综述
新华网北京1月3日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2010年,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搞好组织协调,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牢牢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新的成效。
重拳出击——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突出查办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拓宽举报渠道,创新办案机制,强化办案手段,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商业贿赂案件受到严肃查处。
据统计,去年1至11月,全国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共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万余件,涉案金额42亿余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还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将其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下大气力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易于纠而复生的问题。通过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有关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的成果。
多措并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把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重中之重,将其作为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从建立市场诚信记录信息库、构建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营造市场诚信道德文化环境等方面,采取措施,稳步推进,并加强督查指导,促进工作落实。
许多地方和部门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健全市场信息公开机制,强化行业信用管理,扩大市场诚信记录信息库内容,逐步探索信用信息跨地区跨行业交换与共享。同时,不断完善信用档案、“黑名单”等制度,对有失信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予以限制。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已连通全国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并与有关机构联网,为个人身份信息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等提供在线核查。
——海关、质检等部门通过建立科学动态的企业分类管理机制,按照“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原则,完善分类管理措施,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天津、上海、浙江、云南、宁夏等地不断加大投入,从硬件方面支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开发和完善市场诚信记录信息系统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
——河北、山东、湖南、黑龙江等地在实施“黑名单”制度的基础上,评选诚信示范企业,引导和督促企业参加诚信建设,依法合规经营。
加强督导——重点工作正在有效落实
2010年初,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印发《2010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明确要着重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都结合各自实际,提出落实方案。
针对治理跨国(境)商业贿赂问题,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格规范中资企业境外经营行为、强化企业内控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措施——
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治理涉外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对治理涉外商业贿赂、促进中央企业依法经营作了部署;
四川省以灾后恢复重建政策的落实为重点,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广东省以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依法规范市场经营和管理秩序,保证中央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建章立制——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在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加强与治理商业贿赂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作为巩固治理成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在《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增加了惩治商业贿赂行贿犯罪的有关内容。
一些省区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福建省制定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压缩和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
陕西省出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办法及实施意见,努力实现阳光采购;
交通运输部修订了《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管。
智力支持——理论研究工作成果丰硕
2010年7月,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研究成果交流会,总结交流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经验和做法,就下一步开展理论研究,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
早在2006年,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就专门成立了专家咨询组,力求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三年多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专家咨询组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方法,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果。
据初步统计,各级共成立课题组8962个、专家咨询组1945个,撰写各类研究文章近2万篇,对商业贿赂的概念内涵,治理的方法途径、政策策略、法规制度和道德文化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和对策。通过深入开展理论研讨,统一了认识,明晰了思路,把握了实质,促进实践中一些问题的解决,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
营造氛围——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查办案件的同时,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把反商业贿赂教育与廉政教育、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广大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利用查结的典型商业贿赂案件,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通过在网络和平面媒体设立专栏、编发信息、发表言论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介绍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和成果,广泛开展“诚信兴商”等方面的宣传活动,营造诚信守法、自觉抵御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参加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反腐败专家组会谈、中央纪委监察部与经合组织(OECD)联合举办的反贿赂技术座谈会等国际交流活动,介绍中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增进了相互了解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