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昨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整治手机“吸费”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大流通领域手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手机生产企业、方案及芯片制造企业要严格规范手机内置软件。
通知规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各类“吸费”软件,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基础电信企业要建立日常拨测机制,对拨测中发现问题的内置业务及合作伙伴,及时处理、及时通报。对于定制手机,要加强内置业务审查。
加大对手机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配合各地通信管理部门严厉查处经销没有或伪造冒用进网许可证、许可标志手机的行为。
通知要求,手机生产企业在申请进网许可时,要提交芯片供应商、软件开发商及软件版本等信息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