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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提前感受年气的人请注意爆竹只能在除夕到元宵期间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02:00  华商网-华商报

  春节就要到了,家住西安市大车家巷的刘大爷想给孙子们提前买些烟花爆竹玩,但又对安全问题感到担心。昨日,记者从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烟管办)了解到,西安市民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应选购符合标准的产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禁放区域:学校等单位是禁区

  刘大爷说,烟花爆竹具有危险性,哪些地方能燃放自己一直不清楚。

  《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商场、机场、车站、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林地、贮木场、仓库、加油站、煤气站、液化气站等重点消防单位的场地及周边200米以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居住区的楼道、阳台也属禁燃区。除此之外,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长安等行政区内的城市建成区,为限制销售、燃放区域。

  购买谨记:须有“钟楼牌”标识

  距除夕只剩21天了,什么时候才能买到并燃放烟花爆竹?记者了解到,烟花爆竹规定销售时间为农历除夕前10天至农历正月十五期间,共计25天;除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农历除夕至农历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市烟管办主任任宾说,进入西安市场销售的正规烟花爆竹产品都具有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产品统一张贴“钟楼牌”防伪标识。此外,市场销售以中小爆竹、小型烟花、地面喷花类产品为主,禁售礼花弹、雷王等危险品。

  安全提醒:举报违规行为有奖

  2011年1月3日至2月15日,西安市安监、公安等七部门将联合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行动,对各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活动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都实行有奖举报。

  烟花爆竹燃放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会给予举报者500元奖励;举报违规经营查处数额较大的,按查处总值10%给予奖励。举报电话:市烟管办:87323861 市安监局:8729691512350市公安局:86751518110 市工商局:8782305212315市质监局:8729687012365 市供销社:87263835市城管执法局:12342 本报记者 侯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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