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记者 李振)为帮朋友还钱,竟挪用集体资金,紫阳县一村民小组长日前被紫阳法院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零六个月。
邱某是紫阳县蒿坪镇双星村六组组长。2009年初,安康至毛坝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征用了蒿坪镇双星村六组的河堤,应补偿给该组集体征地补偿款8万余元。同年6月20日,邱某在蒿坪国土资源所办理了征地补偿款领款手续,取得取款凭单,后该村村民钟某多次找邱某借用这笔补偿款。邱碍于情面,擅自将补偿款的取款凭单及自己的私章交给了钟某。6月23日,钟某将钱全部取出,用于归还欠他人的债务、自办砖厂投入以及家庭日常开支,至案发时未归还,时间长达14个月。案发后,邱某向司法机关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赃。法院认为,邱某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和退赃,法院今年1月10日从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