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克友 成都商报评论员
和之前各界普遍预测一致,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的2010年中国经济成绩单非常漂亮。初步测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979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如果再加上这一年世界经济普遍萎靡不振的背景,以及中国赶超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事实,一个“财富中国”呼之欲出。
在“财富中国”背景之下,一年一度的春运大潮正在中国大地上如火如荼地展开。各大门户网站上与“2010年GDP增长10.3%”的头条新闻比肩而立的,是一组“打工者骑摩托车回家过年”的新闻图片。棉衣、护膝、雨衣、棉毯、手套……1月19日,一群“全副武装”骑摩托车冒雨返乡的农民工行至210国道广西南丹县境内。他们1月17日从广东出发,准备驱车近2000公里回贵州老家过年。
这组图片形象地揭示了“财富中国”的基础与源泉。正如一些经济学家所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模式,是建立在所谓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之上的。反之则可以说,中国的廉价劳动力为经济长期的高速增长,默默无闻地付出了几十年如一日的代价。这种代价,包括他们背井离乡,胼手胝足,造就了城市的繁华,获取低廉的报酬和福利;这种代价,当然也包括为了回家过年,不惜一路拥堵,一路颠簸,一路风尘。
这样的代价,或许可以归结为“失去快乐”的代价,即一部分人的快乐尤其是底层民众的快乐,并没有随着“财富中国”的增长而同步增长。这种代价,或许是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并快速追赶的不可避免的代价。但当这第一次社会转型初战告捷,中国也就需要面临第二次的社会转型,即从一个“财富中国”走向一个“快乐最大化”的中国。
这首先需要“财富中国”向“财富国人”转型。因为“中国财富”并不等于“国人财富”。须知,当中国GDP在世界上坐二望一之际,中国的人均GDP不过100名开外;更何况,中国财富在国家和国民之间的分配是不均衡的,财政税收的增长和国民收入的增长是有落差的。国民财富的增长赶不上GDP的增长,更赶不上财政的增长,国民的快乐指数当然要受到影响。这种转型,就是要赋予民众更多平等的经济权利,让他们的创富源泉充分涌流,从而真正实现“还富于民”。特别是对那些底层民众来说,由于财富的边际效用更高,每一分收入的提高,都会带来更多的快乐增长,从而令社会的快乐程度整体提升。
而比“财富国人”更重要的,是“快乐国人”。也即,财富是重要的,但不是衡量社会发展的惟一指标。“财富”的获得,不应该以“快乐”的牺牲为代价。打工者骑摩托车回家过年,就是这种代价的一个缩影。当财富的中国日益崛起,也应看到,他们中的很多人,牺牲了家庭幸福、放弃了夫妻生活、常年怀揣乡愁……这些代价不是一个GDP的数据所能完全补偿。如经济学家茅于轼所言,所谓和谐社会,不是财富的最大化,而是快乐的最大化。如果说第一次社会转型的成功,在于经济改革体现了帕累托效应,让几乎所有人受益而几乎没有人利益受损;那么第二次社会转型的成功,也要同样体现“快乐最大化”的怕累托效应,在“没有一个人不快乐”的基础上,让“更多的人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