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这件事非常后悔”
据新华社电 2001年1月23日,几名“法轮功”练习者在天安门广场制造了一起自焚事件。在该事件十周年来临之际,新华社记者与中国关爱协会的工作人员走进了受害者郝惠君、陈果母女的住所,对她们进行了专访。郝惠君坦诚地诉说了她的感受。“我对这件事非常后悔。当时就是到了痴迷状态,人到了那个程度,就不能控制自己,失去了正常的判断能力。”
郝惠君“当时痴迷不能自控”
1月20日,二十四节气中“大寒”的第一天。河南开封。
中国关爱协会的工作人员与记者一起走进十年前“1·23”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受害者郝惠君、陈果母女的住所。
母女俩住在一个独立的庭院里,院子很清静。在大概30平方米的客厅里,摆着沙发、茶几、电视、床和柜式空调等家具。由于天气冷、房间大,屋里开着好几个电暖气。母亲郝惠君站在门口迎接来访者,陈果则坐在电暖气旁取暖。
眼前的郝惠君,由于重度烧伤,面容全毁。从侧面看,她的脸更像一张面具,一个小洞,是眼睛;下面两个小洞,是鼻子;嘴就用两排牙齿替代了。即便如此,58岁的郝惠君还是坚持坐在那里,礼貌地招呼客人入座,交谈。
尽管不忍再揭伤疤,十年前的那一幕还是不可避免地被重新提起。作为自焚事件的受害者之一,郝惠君坦诚地诉说了她的感受。“我们母女俩练习‘法轮功’,不但自己把自己毁了,还给国家、社会造成了那么大的影响,政府却依然给了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为我们请护工,每月发放生活费。我心里非常过意不去。”
停了一会,郝惠君接着说:“政府给我们请了心理矫治的大夫、专家,给我们开药、治疗。”
虽然受没有嘴唇的影响,郝惠君的声音听起来仍很清晰,表达也很理性,让人难以把这个河南大学艺术系毕业的高材生与练“法轮功”自焚的极端行为联系起来。
“我对这件事非常后悔。当时就是到了痴迷状态,人到了那个程度,就不能控制自己,失去了正常的判断能力。”
陈果
有时候会怨恨母亲
听到这里,陈果站起身走出去了。
谈起母女俩的关系,郝惠君说:“果果有时状态很不好,会摔东西、不吃饭、整夜坐在床上不睡觉……”说到这里,郝惠君抬起残疾的小臂“拿”起搭在沙发靠背上的一块布,擦了擦眼角、鼻子和嘴。
郝惠君曾是河南开封市回民中学的一名音乐老师。这位有着艺术修养的母亲无疑对女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因从小就显示出在音乐方面的天赋,陈果5岁就开始拜师学习琵琶,1993年就被选入中央音乐学院附小学习,曾被学校推荐参加过中央电视台银河艺术团赴新加坡的访问演出。1999年她又考上了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在母亲的选择和影响下,陈果随母亲开始练习“法轮功”,最终走上天安门广场,把她们的人生“烧”得面目全非。
陈果有时会怨恨母亲。她不理母亲、顶嘴吵架甚至推搡她。据郝惠君的妹妹介绍,姐姐对女儿始终有负罪感,精神上特别痛苦。“姐姐一直是个单纯善良的人,做事认真投入。也正因为如此,她痴迷‘法轮功’时,认为这是最好的东西,也想把它给女儿。”
记者找到陈果,送给她两张CD唱片。她接过来瞟了一眼,放在桌上。
“你喜欢音乐吧,有空的时候可以听听。”
“是《天堂鸟》吧。”她看到并记住了唱片的名字:“里面是歌吗?”
那张烧得和母亲一样惨不忍睹的脸上,居然有了一丝好奇。
她身旁铺着的被子套着浅蓝色的被套,上面的几个红色字体格外醒目:“中央音乐学院学生公寓,01-797。”十年了,陈果还一直保留着这个被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