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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经贸局副局长刘师向被双开 侵吞巨额资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3日01:00  金羊网-新快报

  侵吞巨额国有资产

  新快报讯 记者 陈海生 吴笋林 通讯员 茂纪宣 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天从茂名市纪委获悉,茂名市经贸局副局长刘师向因涉嫌利用职权侵吞巨额国有资产,已被开除党籍公职,并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茂名市鑫龙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鑫龙公司)于1995年登记注册,该公司89.2%的产权属国有性质。1999年5月,茂名市计划委员会任命工业交通科科长刘师向兼任鑫龙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2007年3月起刘师向被任命为茂名市经贸局副局长)。

  经茂名市纪委调查,刘师向在兼任鑫龙公司法人代表期间,利用职权伪造股东大会决议,在不经资产评估和国资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将鑫龙公司56%的股权(价值八千多万元)非法转让给自己任法人代表的私营企业茂名市三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吞巨额国有资产。

  2000年1月开始,刘师向一直拒绝执行茂名市委、市政府和市脱钩办作出的关于把鑫龙公司国有股权移交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决定,并一直控制管理该公司。刘师向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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