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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头对着自家窗户 “谁监控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3日07:30  辽一网-华商晨报

  马路对面摄像头对着居民楼三年多,居民担心隐私得不到保护 管理部门:居民可带身份证查看监控,解开疑惑

  晨报讯(记者 徐天书)如果有一个摄像头,天天对着您家窗户,是啥滋味?

  昨日,家住沈阳市和平区砂山新村7号楼的高先生(化名)说:三四年了,那个摄像头就对着我家的窗户,是谁在监控我吗?

  居民:摄像头一半时间对着自己家

  11时许,记者来到砂山新村7号楼5楼高先生的家,从北卧室窗户平视过去,隔着一条二环路,一栋废弃的四层小楼顶上,一个监控摄像头像是对着他家的窗户。

  高先生介绍:“有三四年了吧,这个摄像头有一半的时间都是这个状态,有时候也往东往西看。”北卧室是他和爱人的卧室,“总像有双眼睛在监控着我的一切,生活特别不方便。”

  高先生家楼下邻居也证实,那个摄像头至少有三年多的时间对着居民楼。高先生希望联系一下该摄像头的安装和管理部门,问问摄像头到底在监控着什么,能不能调整一下位置,为什么要对着居民楼呢?

  管理部门:摄像头是为监控二环路交通

  记者在摄像头所在的楼体一楼找到一个标志牌,上面写着“图像监控区域 编号:1179”。根据这个编号,记者以居民身份电话联络了该监控摄像头的安装及管理部门———和平区政府数字办。

  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她将认真查询此监控摄像头的工作情况。十几分钟后,刘姓工作人员致电回复,该摄像头是和平区政府负责安装和管理的,安装目的是监控二环路的交通情况、其他公共安全情况。“我刚才去看了,该摄像头始终监控着二环路,绝不会有一刻对着居民家。”她说。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监控摄像头的管理单位有全面严格的操作规范,任何一位监控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都在操作日志上,包括任何一个时段、任何一个角度信息等。她说:“规范上规定,绝对不允许将摄像头对准居民区,如果有人这样做,将会立即被辞退,调离岗位,并接受严格的处罚,该管理单位也会受罚,影响将十分严重。”

  另外,她说:“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带着居民身份证来和平区委201查看该摄像头工作情况,随时来看监控,解开疑惑。”

  律师:如造成侵害,居民可获民事赔偿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大军表示,行业操作规范一般是国家部级单位制定的规范,具有法律效力。

  居民如对摄像头一事提出异议,政府管理部门应从行政角度给出解释,否则将有行政不作为的嫌疑。如果真有违反操作规范行为,管理单位应该予以改正,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调整摄像头位置。

  如果摄像头真的对准居民家,居民的隐私得不到保护,并传播到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民法上就会有相关的惩处措施,将有民事赔偿责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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