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将出台学前教育发展方案 拟控制“高价”幼儿园
从现在起至本月底征求意见,市民可拨打本报热线96333提建议
本报讯(记者 周辉霞 卿永锋)记者昨日获悉,《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和《长沙市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征求意见截至本月底,市民可拨打本报热线96333或加入长沙晚报教育工作室新浪微博t.sina.com.cn/1923441860为长沙学前教育建言献策,我们将把您的真知灼见转交长沙教育部门,作为政策制定参考。
3年拟建105所公办园
长沙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到2013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占幼儿园总数的5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9.6%;计划到2013年底,新建、改建、扩建105所公办幼儿园并投入使用,逐步形成以公办园为主体,公、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的格局。
长沙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当地政府在没有公办幼儿园布局的区域,对城乡办园规范、质量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拟购买服务,委托民办幼儿园接受当地居民子女入园,其民办幼儿园所收保教费,除居民按公办幼儿园标准缴费外,其余由政府补足;或者采取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
物价部门将对民办园成本进行经常性检测,控制“高价”幼儿园,在社会平均办园成本的基础上按上浮不超过30%、下浮不限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拟明确小区配套园产权归政府
过去由于政策不明确,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基本上被开发商拿出来面向社会招标,往往是民办园以高价中标。为了尽快收回投资成本,民办幼儿园以高收费来招收学生,于是出现了普通住宅小区甚至经济适用房小区里有价格高得吓人的“贵族幼儿园”的怪现象。
针对这种情况,长沙将明确:城区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的小区配套园产权按属地原则移交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或组织竞标举办普惠性民办园。
配套幼儿园产权按属地原则移交当地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将配套幼儿园以出租、委托、承包等形式交付其他组织和个人承办,已出租、委托、承包的,由当地政府牵头限期收回。长沙将在今年年底完成对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清查、回收任务。对未按批复的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2012年底前完成补建任务,交付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