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昆明拟出台“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保障学生健康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3日10:34  都市时报

  昨日获悉,昆明市月内将听证《昆明市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表明昆明市已在作立法准备,以保障学生体质健康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其中包括,保障学生每日在校体育锻炼时间达1小时。

  昆明市在召开本次听证会前,已先期听证过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试行办法并初步试行一年。但学生的体质健康权利,仍难以得到全面保障,就连每天在校锻炼一小时,也很难全面实现,为此,将体质健康促进办法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增加办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被认为很有必要。

  昆三中副校长吴芸就参加过促进学生体质健康试行办法的听证会。她认为,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办法在上升为法律条例的过程中,肯定会保留办法中最有价值的内容,她同时希望相关内容条款的制定更具可操作性。

  吴芸分析,本次听证会的征求意见稿,将会保留有关保障“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达1小时”的内容。

  2009年11月4日公布的《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组织学生开展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课外体育锻炼。寄宿制学校每天要组织学生早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

  2009年11月24日,昆明市出台《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办法(试行)》,其中明确,学生健康体检政府掏钱,“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体检费按照省定义务教育阶段体检费标准执行,由市级财政统一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安排”。

  在2009年12月17日召开的《昆明市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办法(试行)》听证会上,进一步明确,昆明市财政每年拿出400万为全市高中生免费体检。

  昨日从昆明市教育局获悉,《昆明市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拟定于2011年2月21日举行,听证代表报名已经开始。(都市时报 记者杨理锐)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