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2月13日消息(记者刘涛)为了全面提高孤儿保障水平,陕西省民政厅、财政厅将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标准为福利机构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
据介绍,陕西省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按照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经费来源于中省市县各级的统筹资金。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处长王连:“对散居孤儿每位孤儿每月6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月1000元,这个标准是我们在孤儿保障问题上建国以来最高的。”
为了保证每一分生活费都能足额用到孤儿的身上,孤儿基本生活费的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民政部门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及养育状况提出要求,并为孤儿建档造册,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处长王连表示,这些生活费的发放到位,将为全省孤儿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他说:“我省有孤儿14000多人,这些孤儿目前的生活状况困难比较多,我们把养育标准确定以后,对保障孤儿的健康成长是非常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