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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体检一律禁查乙肝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6日02:29  金羊网-新快报

  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要求,再次重申

  新快报讯 记者 陈杨 通讯员 粤卫信 报道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医疗机构都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目前该厅转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再次明令禁止就业查乙肝。

  该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对非就业体检,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医疗机构除应当妥善保存好受检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外,还应当制发独立于常规体检报告的乙肝项目检测结果报告;体检报告仅限受检者本人拆阅。

  该通知强调,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收到的违规开展乙肝项目检测的投诉、举报等,要调查核实。违规情节严重的,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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