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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已开审工资仍照发续:医院称将停发其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7日02:01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永州讯 医院院长涉嫌受贿已开庭审理,原单位仍支付工资(详见本报昨日A05报道)。永州市三医院对原院长焦衡忠仍支付其工资的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昨日,三医院现任院长表示,将按照相关法规停发焦衡忠工资。

  据三医院财务人员介绍,焦衡忠目前的工资为2000多元,医院已停发其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此前,三医院财务科每个月将工资按时打在焦衡忠原工资卡上。三医院的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永州市人事局,据该局工资福利退休管理科科长介绍,依据人函[1999]177号令第三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三医院的做法明显不符合相关法规”。

  得知有相关规定后,唐院长表示,医院将予以改正,停发焦衡忠工资。记者龚柏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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