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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肾小伙因从犯身份获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8日01:3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陕西小伙董兵岗,因母亲治病缺钱不惜卖肾,最终沦为肝肾贩子刘韫璐的同伙(本报2月11日曾报道)。昨天上午,西城法院认定两人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主犯刘韫璐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10万元;判处董兵岗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处罚金3万元。

  现年24岁的董兵岗,曾因家中老母生病,不惜卖肾筹钱。2009年1月,他被辗转卖给做肝肾器官中介的刘韫璐做“供体”。在西城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经刘韫璐的介绍,董兵岗作为“供体”与患者刘广振进行了肾脏移植手术,非法经营额为15万元。

  其后,董兵岗认定“这个行业能赚钱”,遂成为刘韫璐的同伙,一同做肝肾器官买卖的中介。在此后的3个月时间内,刘韫璐分别伙同董兵岗和他人,居间介绍了两起肝肾器官买卖,分别促成两位“供体”与患者进行了肝脏或肾脏移植手术,非法经营额达31万余元。

  西城法院认定,刘韫璐、董兵岗非法买卖人体器官,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刘韫璐属情节特别严重,董兵岗属情节严重。鉴于董兵岗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对其从轻处罚。另外,考虑到刘韫璐、董兵岗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法院根据两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分别做出上述判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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