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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妻子入监服刑遭拒收 将限制住所禁止出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8日17: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台中2月18日电 (记者 董会峰 符永康)被判应执行17年半刑期的前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妻子吴淑珍,18日前往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狱方评估后拒绝接收她入监服刑。

  院方组成的14人医疗团队,对吴淑珍的身体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下午4时许,台中监狱以吴淑珍下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等6个理由,宣布拒绝接收其入监。狱方表示,根据“监狱行刑法”第11条规定,不能自理生活而被拒绝收监者,应由检察官斟酌情形,送交医院、监护人或其它适当处所。

  稍后,在高雄,该市地检署发言人召开记者会表示,检方临时开庭,决定将吴淑珍责付给她的儿子陈致中,限制住所、禁止出境,检方将定期及不定期派员前往查访。

  当天上午8时许,身穿白色外套的吴淑珍在儿子陈致中陪同下,向高雄地检署报到。随后,她在法警戒护下搭乘救护车至高雄左营站,再搭乘高铁赴台中,并于当天上午10时许进入培德医院。

  中新社记者在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门口看到,现场设置拒马,上百名警察搭成人墙,层层戒备。陈水扁、吴淑珍的部分支持者手持标语、喊口号。大批媒体记者在台中监狱停车场及院门口采访。

  当天,台湾各大媒体对吴淑珍入监遭拒收一事进行全程报道,媒体还注意到吴淑珍并未戴刑具。

  去年11月11日,陈水扁、吴淑珍因龙潭购地案、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熏人事案等被判刑定谳。陈水扁已于去年12月2日发监执行,吴淑珍应执行刑期17年半,由台北地检署委托高雄地检署代为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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