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红包,是杨光亮的敛财手段之一。
据当地知情人透露,杨光亮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大肆收受红包,尽管其当时所处的电白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但他每年收受的红包都达上百万元,且随着他的不断“高升”,红包数额也水涨船高,案发前他收受红包数额已达数千万元之巨。
生于1954年的杨光亮,20岁时成为电白县大榜公社海坡大队党支部书记,此后一步步从公社党委副书记、区委副书记等岗位,升迁至县委书记。1998年,杨光亮成为茂名市副市长,5年后成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据悉,为转移非法所得,杨光亮将存有巨额赃款的存折、现金及其他贵重财物藏匿在妻弟、情妇等家中,其中仅存折就有60多本,每本存折上的存款都有上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