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风生
据国税总局官员透露,目前,该局正在酝酿降低部分商品的进口环节税收,让这些商品以正常途径进口,防止税收流失。据悉,酝酿中的进口消费税调整,将取消化妆品消费税,远期将取消黄金珠宝首饰的消费税。
消费税是具有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一个税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税调节的对象、力度无疑需要与时俱进,适时适度地做出相应调整,走样才能使消费税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防止其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逆向调节”。
我国消费税从1994年开始征收以来,期间在2006年曾进行过一次大规模调整。这次调整对一些不再是高档消费品、奢侈品而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必需品的商品取消了征税或降低了税率,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但仍留有一些“尾巴”,也存在一些“缺位”。譬如在此次消费税调整中,虽然在消费税税目中取消了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但仍对化妆品按3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虽然增加了一些高档娱乐消费的税目,但却没有将其他更高档的消费项目列入其中。
经历了近五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居民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消费税在2006年调整留下的“尾巴”和存在的“缺位”,越来越显得要将其“斩断”或加以“补充”了。因此在近期内取消化妆品消费税、适当降低黄金珠宝首饰消费税税率以至在将来取消对其征税,都应该是实施下一轮消费税调整的题中应有之义。
尽快实施下一轮的消费税调整,不仅是抑制人们在境外抢购、代购化妆品等商品、减少税收流失的一条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缩小贫富差距,减缓“贫富分化”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需要。□黄栀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