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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 从2月20日起,辽宁省不合格的农产品将会被召回,违反规定的农产品生产者还将被处以罚款,这是当日开始施行的《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作出的规定,也是该省首次对农产品施行召回制。
(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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