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大地,黄河壶口瀑布冰消河开,河水奔流咆哮,蔚为壮观。然而,相对于大自然的惬意释放,春节后的首个完整工作周,东莞政府部门以严肃认真、防微杜渐的心态投入工作,首当其冲的便是不能“放水”。
上周,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在全系统中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祭出“狠招”,对于违反以下五条“禁令”的工作人员,将先行停职或免职,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处理:在土地矿产审批中违反程序、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插手土地矿产权评估和出让;利用工作之便,在项目安排、资金拨付等方面打招呼、协调运行,为自己和他人牟取私利;在国土资源执法中,以案谋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法“放水”;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
无独有偶,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也于上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也就是说,今后行政机关将避免以罚代刑现象,行政机关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后,应及时向公安、反贪等机关移送,并向检察院备案。涉及到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民生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中一旦出现职务犯罪,将被“盯防”得更紧。
无论是禁止执法“放水”还是禁止以罚代刑,都是政府部门严以自律的表现。尤其是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食药监管、安全生产等高危领域,一旦“放水”的天窗打开,就不可逆转,而且会在市场进程和行政操作中产生更多化学反应,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东莞上周还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暨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会议显示,2010年,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910起、死亡574人、受伤5365人。东莞市副市长邓志广表示:“全市一般事故总量偏高,较大事故2010年共发生8起,超过了广东省下达的控制指标,经济损失和火灾事故指标上升较大,说明东莞安全生产仍存在薄弱环节,形势不容乐观。”
安全事故频发,与人为因素或有颇多牵连。有鉴于此,东莞此次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及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企业纳入“黑名单”。同时按照会议上下发的《东莞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发生较大事故,镇街不能“评先”。通过行政手段堵住安全漏洞,同样是有关部门严查“放水”的积极努力。
其实,在行政和执法中不“放水”,不仅有赖于行政约束、法律监管,也需要引入媒体监督。就信息公开而言,部门不妨对媒体“放一点水”。因为,在信息不能完全公开透明的当下,舆论监督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无疑有其独到的监督效用。邓志广上周便表态,从今年开始,东莞市政府对所有较大以上事故的处理结果,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所有媒体公布。不知除了安全生产,东莞其他政府部门、行政领域能否如是效仿,开诚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