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冯兰蔺
晚报讯 “学生公寓”、“人才公寓”20—30平方米房间住8—10个人算不算合理合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台盟盟员张丽俊发现:一些房屋借 “学生公寓”、“人才公寓”之名,实合租之实。因此建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在相关操作细节上需进一步完善。
“《办法》要求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的出租单位,这从法律上彻底封杀了‘房中房’。 ”张丽俊说,但一些房屋冠以“学生公寓”、“人才公寓”的名称,屋主并未改变房屋结构,但一间20—30平方米的房间摆着四五个床铺,有的还是上下铺,那么这一间房屋就可以住8—10个人。“像这样的合租,算不算合理的合租? ”
根据《办法》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按照商品房屋的定义,凡是自建、或者委托施工单位建设、或者参加统建,又是自己使用的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屋范围。如上海老城厢的石库门、棚户区等老公房、私房就不在监管范围之内。但事实上,目前上海老城厢的石库门、棚户区的老公房、私房正被大量出租。 张丽俊在提交市政协的“社情民意”中建议:应进一步明确“合理合租”的法律标准和认定机构;政府除了加强对商品房屋的租赁的监督和管理以外,还应加强对非商品房屋租赁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