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快讯 (记者魏铭言)北京市药监局今日公告称,产品名称标示为“俏妹牌减肥胶囊”的保健食品,含“西布曲明”、“酚酞”两种违禁西药成分,存在夸大减肥功效等违法行为,全市禁售。
据介绍,这种含违禁药成分的“俏妹牌减肥胶囊”,标示的出品/生产企业为:青海青藏高原天然药用植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日期及批号:20101003;标示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3)第0129号。经检测,违禁药物“西布曲明”“酚酞”均呈阳性。
市药监局要求,全市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要进行自查,发现上述批次的保健食品一律就地封存,并上报所在地药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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