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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受贿被判14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1日20:22  亚心网

  2月16日,经新疆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尼加提-卡德尔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尼加提?卡德尔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2000年1月至2010年4月,尼加提?卡德尔在担任喀什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利用本人职务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在土地转让、工程建设、查办案件、人事调整工作中共索取、收受现金及财物共计424.7588万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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