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星)我省将制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保证该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考虑到福利机构内儿童残疾比例高、残疾程度重、营养康复和医疗需求大,其生活养育标准将高于散居孤儿。这是记者从2月21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暨加强孤儿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我省目前有孤儿和无人抚养儿童超过5万人,他们通过纳入农村五保或城市低保享受一定补助,尚无专项经费进行帮扶。中央将从今年起安排专项资金,为全国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提供补助,目前已确定每个孤儿每月获得360元专项补助。省财政将再配套资金,使孤儿养育标准不低于平均生活水平。
省民政厅将积极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完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和收养登记办法,妥善解决“事实收养”,完善社会散居孤残儿童涉外收养工作范围和领域。充分发展儿童福利机构兜底作用,确保不能回归家庭的孤儿、弃婴得到妥善安置,做到应保尽保。县级民政部门将与社会散居孤儿监护人签订协议,明确其职责和义务。有条件的地区将独立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同时,深化“蓝天计划”,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