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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
过去的一年中,云南省侦查监督部门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昨日上午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省检察院对全省第二届“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10名优秀检察官、8家办理涉烟案的先进单位以及十佳诉讼监督案件进行公开表彰。
被表彰的十佳检察官是省检察院干部龚波;大理州检察院干部王蓉(女);丘北县检察院干部陈林;省检察院干部汪宗明;麒麟区检察院干部郑严凯;保山市检察院侦监处干部杨烨(女);马龙县检察院侦监科长柴梅艳;澜沧县检察院干部桂俊梅;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侦监科科长吴丰胜和个旧市检察院的包颖。被表彰的10名优秀检察官为德宏州瑞丽市检察院的金本凯、临沧市凤庆县检察院的杨波、玉溪市通海县检察院的罗跃平、麒麟区检察院的杨梦羽、河口县检察院的程起、红塔区检察院的冯伟华、开远市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李伟、五华区检察院的相智翔、镇雄县检察院的岳燕和昭阳区检察院的周清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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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监督案例
打死父亲
对外称“病亡”
2009年12月21日上午7时许,伏秋红与其父伏建堂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伏建堂准备用镰刀挖伏秋红,被伏秋红的母亲舒彩芝制止。后伏秋红冲到伏建堂的卧室里对伏建堂进行殴打,导致伏建堂头部受伤,因抢救无效,于2009年12月25日凌晨死亡。
2009年12月25日晚,师宗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听到一退休同事之女议论说其丈夫老家发生一起命案,听说被害人之子把父亲打死后说被害人是生病死亡。师宗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发现线索后立即进行调查,认真听取了两名证人反映的相关情况,经审查认为伏秋红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经核实,师宗县公安局移送了案件线索,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师宗县公安局接通知后,于2009年12月27日向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出具了书面《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并于当日对本案立案侦查。同时,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公安局提出了明确的侦查建议:一是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归案;二是尽快收集并固定本案相关证据,如解剖尸体查明死亡原因并进行现场勘查等,以免证据灭失。
公安机关于2009年12月27日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将伏秋红抓获,2010年1月7日师宗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伏秋红。2010年9月21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伏秋红有期徒刑15年。
未经批准
“放了”犯人
2003年至2009年,犯罪嫌疑人梁建明在镇沅县承包工程期间,先后向云南省哀牢山自然保护区镇沅管理局局长付某某、镇沅县职业技术中学校长李某某、镇沅县劳动局局长旺某某行贿人民币5万余元。
该案立案侦查后,2010年4月6日,镇沅县人民法院报请逮捕梁建明;2010年4月13日,普洱市人民法院作出逮捕决定。2010年5月12日,普洱市人民法院侦监处获悉,梁建明已被取保候审在外。
普洱市人民法院侦监处认为,镇沅县人民法院未报请市院同意,擅自变更梁建明的逮捕措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普洱市人民法院于2010年5月12日向镇沅县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镇沅县人民法院接到通知书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自侦部门干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规定,认真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补办了相关手续。
批准逮捕
警方迟迟不抓人
2009年10月,桂国宝、陈发中相约做烟叶生意,由桂国宝与张文周联系好到宜良县耿家营乡老石子村收购烟叶,在张文周的带领下,以每公斤五角钱的价格收购烟叶,并将烟叶存放在张文周家的苗圃内。2010年3月25日,桂国宝、陈发中租车运送收购的烟叶,到宜良县九乡三岔路口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涉案的4280公斤烟叶价值111879元。
2010年4月21日,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发现此案中的张文周已经涉嫌犯罪,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宜良县人民法院侦监科及时与公安机关承办人取得联系,了解到公安机关未报捕张文周的原因是,张与宜良县公安局承办部门存在一定“利益关系”,张系其他案件的“线人”。2010年4月27日,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向宜良县公安局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2010年5月18日,宜良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张文周,宜良县检察机关于2010年5月20日批准逮捕张文周。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及时调查了解,发现公安机关怠于执行逮捕决定,迟迟未对张文周执行逮捕,2010年6月9日,宜良县院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2010年6月10日,宜良县公安局作出书面回复,已于6月10日对张文周执行逮捕,关押于宜良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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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