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3月9日电 在浙江温州,男子郑永乐酗酒、吸毒后,在明知自己没有驾照情况下,仍驾车行驶,结果连续冲撞13辆正常行驶的轿车,8日被当地龙湾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悉,这是温州市首个对醉酒驾车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罪定罪的案件。
2010年5月10日19时许,郑永乐在温州市龙湾区一酒店与朋友喝完酒后,在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酒后驾驶车辆会造成社会危害的情况下,仍驾驶套牌为浙C69582(真实牌号为浙C6U788)的广州本田牌商务车驶往市区。当其开车至龙湾区瓯海大道与建中街交界处时,见前方有交通警察设卡检查,郑永乐便调头在瓯海大道辅道上逆向行驶,连续冲撞在该车道上正常行驶的13辆车,直至被其中一辆小车卡住无法继续前行才被迫停下,后被交警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