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定于2011年4月12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出让T107-0066等5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1年3月10 日起至2011年3月29日止,挂牌期自2011年3月30日起至2011年4月12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二、出让条件
(一)上述宗地按现状出让。若宗地占用林地的,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三)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其中,T107-0066宗地项目建成后,建筑面积自用率不低于60%,且该部分面积10年内不准对外出售;G14304-0278、G13115-0105、G13115-0106、G12112-0137宗地竞得人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限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
(四)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五)G14304-0278、G13115-0105、G13115-0106、G12112-0137宗地投产项目必须符合《出让合同》规定的准入产业类别、投资强度等准入条件及环保要求。
(六)T107-0066宗地竞得人须与市金融产业发展主管部门签订相关用地发展协议;G14304-0278、G13115-0105、G13115-0106、G12112-0137宗地竞得人须与市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相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签订相关用地发展协议。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企业,可独立(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竞买对应宗地:
(一)T107-0066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总部注册地和实际运营地均在深圳的证券公司;
2、在深圳经营运作满5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上一会计年度净资产和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
(二)G14304-0278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2、从事该地块准入项目相关行业生产经营5年以上。
3、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3亿元以上,项目资金来源明确,自有资金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4、拟建项目符合《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对应的行业相关指标且列入深圳市重大项目(有效期内)。
5、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深圳市自主创新行业龙头企业认定。
(三)G13115-0105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上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从事该地块准入项目相关行业生产经营5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3、为上市或已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
4、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1亿元以上,项目资金来源明确,自有资金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5、拟建项目符合《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09-2010)》中对应的行业相关指标。
6、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四) G13115-0106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上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从事该地块准入项目相关行业生产经营8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3、为上市或已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
4、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来源明确,自有资金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5、拟建项目符合《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09-2010)》中对应的行业相关指标。
6、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五) G12112-0137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深圳市出口加工区内注册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竞买申请人的发起股东必须与世界物流100强企业合作从事保税仓储业务连续5年以上。
3、拟建项目必须是为世界物流100强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保税物流项目,且已签署合作协议。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审查。T107-0066宗地的资格审查部门为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G14304-0278、G13115-0105、G13115-0106宗地的资格审查部门为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工贸信委); G12112-0137宗地的资格审查部门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
竞买申请人应在竞买申请截止前取得资格审查部门出具的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批准文件,方可申请竞买。
(二)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前,应将本公告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汇入下列帐户,履约保证金的最后交纳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16时30分(以到帐为准)。
开户单位: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1: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帐号:755906676710666;
开户行2:工商银行福田支行;
帐号:4000023319216888881;
开户行3:建设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帐号:44201521700056056968。
(三)递交书面竞买申请
已通过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审查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当在2011年4月11日17时30分前,到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竞买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申请。申请资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四)开设竞买帐号
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要求的,交易中心将发放《参加竞买通知书》,确认竞买资格,开设竞买帐号。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中心自2011年 3月 30日起接受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 12 日15时整。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申请竞买主体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详细材料,请迳向本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部门咨询;其他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本公告、《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等样本)。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国土委、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
市规划国土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市金融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59室;
咨询电话:(0755)82107337。
市科工贸信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
咨询电话:(0755)82108127、82002204;
深圳高新区南区虚拟大学园,咨询电话:(0755)26551531、26712338。
市交通运输委地址:深圳市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大楼;
咨询电话:(0755)83168339。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咨询电话:(0755)26978183。
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
咨询电话:(0755)28297937。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
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
补充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中心于2011年3月2日在深圳特区报A9版发布了K602-0009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11)4号,现就延期拍卖出让该宗地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原公告中K602-0009宗地履约保证金的最后交纳时间顺延至2011年4月7日16时30分,竞买申请截止时间顺延至2011年4月7日17时30分。拍卖时间顺延至2011年4月8日15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