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不支持Flash

新疆奎屯市司法局人民调解进社区 解决纠纷更方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1日00:44  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 高宇飞 通讯员 陈占忠)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出现这些事情后,当事人通常都会选择报警或者诉诸法院,但新疆奎屯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今年推广的法律服务、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进基层下社区,为当事人化解矛盾找到了一条既经济又便捷的通道。

  3月10日,新疆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街道某社区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两年的一位居民,在新疆奎屯市司法局乌鲁木齐西路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已有两家单位愿意接收他去工作;上个月,一住户的父母和孩子、儿媳妇在家庭和睦方面出现问题,在司法调解员的调解下,一家人关系缓和;还有一清洁工,将居民被风刮下来衣服误当作垃圾处理了,被居民要求赔偿几百元,经调解,圆满解决了此事。这些都是司法工作进基层下社区以来取得的成效。

  据新疆奎屯市司法局乌西路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调解员陈占忠介绍,自今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生效以来,奎屯市司法行政部门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开,而乌西路司法所作为试点,制订了长效机制,在其辖区各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推行。

  此次行动被命名为“春风化雨”行动,司法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向辖区各社区居民宣传,只要百姓需要且自愿,如家庭婚姻、邻里、赔偿、债务、房屋宅基地等矛盾纠纷自己解决不了。或者有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或者疑问,都可以到社区进行咨询、协商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还可以到司法所进行法律咨询与司法调解。

  “以前群众对法律、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意识不到位,一遇到纠纷就要直接报警或者到法院打官司。现在通过这种形式,一方面可以降低当事人双方解决问题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缓和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以便更好地解决矛盾诉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陈占忠说,这样一来,就能将一些可能会激化成较大矛盾甚至悲剧性的事件“扼杀”在萌芽里。

  而对于遇到其他法律问题,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以及不属于司法部门管理范围的问题,只要当事人双方自愿,也可以到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咨询建议或者法律援助。

  目前,这一调解措施在乌西路司法所下辖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以来,二月份已经成功调解9例纠纷,主要涉及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根据回访情况来看,协调效果良好,履行也都很到位。

  为了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新疆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司法所决定将普法宣传教育逐步拓展到社区(社区法律课堂)以及各个学校,在学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专门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少年犯罪等问题定期开展校园法律课堂。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