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文
前些时参加一个有关文明主题的座谈会。进入讨论环节时,我不经意间询问主管文明的官员,咱们文明来,文明去,究竟什么是文明?也许问题提得太突兀,以致让他怔而无语。
同样的问题也适合其他地方的官员。武汉媒体一则报道说,该市于18日首次公布了首批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穿马路、乱扔垃圾的市民名单及照片,且此后每周将曝光有这些陋习的市民各10名。报道还解释,这样做是为了“提高市民素质,建设幸福城市”。
“文明在农舍里播种,在城市里开花。”这是威尔·杜兰特的名言。现在,这句名言确实在许多城市开花,到处都在“建设幸福城市”,公布“民生幸福指数”。各个城市的幸福指数中,市民文明素质是一项重要指标。为完成这个指标,一些城市的管理者绞尽脑汁,想出了五花八门的主意。比如,我居住的深圳市前不久发出“微笑行动”倡议,号召市民学会微笑、甜美微笑。而武汉市的做法,则是通过一定的惩戒,向另一方向引导,可谓“殊途同归”。微笑是好东西,可只有发自内心的微笑才会有美感;市民素质也是好东西,可通过曝光来提高,只会适得其反。
回到开头的问题,究竟什么是文明?或者换一个问法,文明有多重,文明有多轻?也许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但总体而言,文明是增进文化创造的社会秩序,包含经济的供应、政治的组织、伦理的传统以及知识和艺术的追求。经济、政治是文明的土壤之重;伦理、知识、艺术,则是土壤上的花朵之轻,只有克服恐惧,释放好奇心和创造力,人们才会产生改善生活的冲动,自然能形成文明的观点、态度,最后内化为习俗。
曝光不文明市民的姓名及照片,只会加剧市民的恐惧心理,实无教化意义。试想,一周有40人被曝光,一年下来就是两千多,十年、几十年、一百年呢?这么大的人群被打上不文明的烙印,这个城市的文明人就很有可能成为稀有品种。也许令人恐惧的惩戒能减少不文明现象,不至于让这个人群无限扩大,但建立在让人恐惧基础上的“文明”,能使城市更幸福吗?
恐惧本身就是非文明的产物。马丁·路德·金有句名言:“人们无法通过不当的手段来达到美好的目的,因为手段是种子,目的是树。”城市要幸福,当然希望不文明行为越少越好,这是美好的目的。但是,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穿马路、乱扔垃圾,自有法规处之,扣分,罚钱,这是法律的授权,如采取公开羞辱的手段,则逾越了法律边界,是不当的手段。
即便是违法乱纪,犯事者也有肖像权和人格权,以牺牲人的权利为手段的种子,如何结出文明的大树?去年,公安部表态,决不允许再发生卖淫妇女游街事件,媒体欢呼说这是进步;更早前,执法时给犯人戴头套,媒体同样欢呼说这是执法人性化。没想到武汉公开曝光普通市民的姓名及照片,理由竟然是“不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