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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亲兄弟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1日08:40  新安传媒网

  一个月内两次杀人

  2010年1月28日,黄云和黄艳从阜阳乘客车到池州东至县,遇见被害人赵某带了一个大行李箱上客车。黄云认为赵某可能有钱,遂有意与赵某搭讪。在车到安庆时,他又邀请赵某一起到自己的租住处。

  当晚,等赵某睡着后,黄云将赵某杀害,并找到100元。随后,兄弟俩对赵的尸体进行焚烧,但没有烧掉,二人又将尸体掩埋,后感觉不妥,又将尸体肢解,并抛于油菜地。

  没过多久,兄弟俩又商量去搞笔“生意”。2010年2月22日,黄云到安庆市寻找目标,他拦停被害人柳某的出租车,并包她的出租车回东至县胜利镇桃源村。车到两人暂住的养猪场后,黄云付给柳某100元假钱被识破,两人发生争执。黄云在黄艳的帮助下,将柳某残忍杀害,并搜得现金200多元以及一部诺基亚手机。

  不过,几天后,两人就被警方抓获。

  曾双双被判无期

  警方调查发现,黄艳和黄云这对亲兄弟,从小就游手好闲,恃强凌弱,狼狈为奸,两人均因犯罪而入过狱,但却屡教不改。1995年4月21日,兄弟俩一同犯下抢劫、盗窃等数罪,两人均被执行无期徒刑。2009年11月6日,弟弟黄云被假释,哥哥黄艳也于2010年1月16日被释放。让人想不到的是,出狱没多久,兄弟俩又连续犯下命案。

  池州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云、黄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黄云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在假释期间犯新罪,又连续抢劫,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

  唐金法本报记者朱春友

  刚走出监狱不久,一对亲兄弟就在一个月内两次抢劫,并残忍杀害两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黄云死刑,判处被告人黄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3万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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