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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是共有,甭想独占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1日08:40  新安传媒网

  昨天,合肥市民赵女士致电本报热线962000称,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现丈夫起诉离婚,并将房产证拿走,表示房子是其个人的。赵女士想问,这套房产所有权只是其丈夫的吗?

  据赵女士称,其与丈夫在2004年结婚。两年后,两人按揭买房,房产证下来后,赵女士注意到,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最近,丈夫因与赵女士感情不和起诉离婚,并对赵女士说:“房产证只写了我一个人名字,所以房子跟你无关,产权属于我一个人的。”赵女士不解:“当初买房时,首付是我和丈夫一起凑的,贷款也是我们一起还的,为什么房子产权没有我的份呢?”

  对此,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郭振律师分析说,由于该套房屋是赵女士和其丈夫在结婚之后购买的,所以不管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也不论房产证上写的是哪一方的名字,这套房子的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本报记者胡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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