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天的努力,各地抢购食用盐现象已明显减少,而各大超市和商场的食用盐也已经陆续补货到位。“谣盐”不在,全国皆是。让人眼前为之一亮的是,消息称,广州大部分超市表示:“盐买多了,我们可以退货。 ”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规定,盐可以免标注保质期,由此可见盐的保质期较长。从盐业有续经营角度来看,短短几天卖出平时几个月甚至一年的盐,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影响,因此给多买的盐一定出处,把其存放到更该存放的地方。退货,显然是最好选择。消费者所抢之盐,一般来自超市和农贸市场。多数超市有规定,只要货物包装完整,均可以凭借小票退货。欣慰地看到,多数超市没有违背自己的服务承诺,对于消费者多买的盐“该退则退”。
回顾“谣盐”风波,现在的矛头似乎都指向了公众,认为公众缺理性少科学素养,这确实是个问题,但难道仅仅是公众值得指责吗?
多买了盐怎么办?此时,商家能不能敞开大门,广收消费者多买的盐?相关部门能不能加强协调,考虑到商家和消费者的实际,在保证“盐有所收”的前提下,尽量考虑商家利益。
只要态度上重视,方式上灵活,给多买的盐一个出处应该不难,更不应该让多买的盐“烂”在公众家里。给多买的盐一个去处,既体现浓浓的民生情,又能在从抢盐到退盐的过程中给公众一个启迪。
(读者 乔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