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快讯(记者王荟)文化部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增加了对网游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等规定,并对部分违规情况加大处罚力度。
新发布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由原先的二十七条内容扩充至三十四条内容。全文2月11日已在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与此前修订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相比,新版规定中补充了对网游行业管理的新规定,包括要求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金、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等内容。
新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2003年5月10日发布、2004年7月1日修订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看完这篇新闻,我的心情: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