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海南4月7日电(通讯员 刘洪记)日前,海南省白沙县法院对东方市国土局原副局长张亚雄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五个月。
该案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侦查终结,移交白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于2010年11月22日将该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亚雄于2007年至2009年担任东方市国土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驻海口办事处主任谭某、东方市宏宝实业开发公司总经理陈某、东方市沫龙湾农业观光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安、东方市私企老板张某华等人的贿赂款共计57万元,并为上述行贿人在承揽工程、土地审批、土地使用证审核等方面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被告人张亚雄对起诉书指控予以认可。法院依据本案事实和情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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