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口香糖走私案告破,昔日企业老总如今家徒四壁“悔不当初”
新快报讯 记者 刘正旭 通讯员 姚炳旋 报道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3月16日,广州海关禅城缉私分局追捕9年的走私犯罪嫌疑人彭某投案自首,发出如此感叹。至此,持续9年的漫长追捕终于画上句号,而该宗涉案金额1.4亿元人民币的口香糖走私案全案告破。多年来,彭某日夜担惊受怕,精神几乎崩溃,原本殷实的家庭,如今也已是妻离子散,家徒四壁。
20元口香糖伪报5元
时间指针回拨到2002年6月。广州海关稽查发现,佛山市骏友远洋贸易有限公司有低报价格走私进口口香糖的嫌疑,禅城缉私分局迅即立案侦查。
经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与另两名股东,在1999年6月至2002年6月先后以佛山市骏友经贸有限公司、佛山市骏友远洋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从韩国进口口香糖。在香港成立两家“皮包公司”,作为中转站,将进口口香糖先发往香港,再转单进口入境。该香港公司将每公斤20港元的实际价格伪报为5港元或者7港元,并制作假发票、装箱单等单证,偷逃税费,随后通过银行划汇和地下钱庄转汇将货款汇往境外。经查证,该案案值约1.4亿元人民币,涉嫌逃税2400多万元人民币。
这是该缉私分局建局以来偷逃税额最大的案件,也是当年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十大刑事案件之一。2003年,涉案的两名股东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而彭某自2002年6月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
获知能免死投案自首
此后,追逃工作始终没有停滞,海关缉私人员通过法律宣讲、家属劝投、网上追逃等多种手段,多次到广西、上海等地侦查、追捕。
2011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可判处死刑的规定。一直认为必判死刑的彭某获知这一信息,才敢与家人联系。在家人的劝导下,彭某于3月16日,在其母亲的陪同下主动到公案机关投案自首。
在审查时,彭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投案自首及立功情节将由法院认定。
亡命九年
从殷实之家到妻离子散
“2002年6月11日,他要到上海出差,说是第二天就能回家,可这一去就再没有回来了……”彭某78岁的母亲记忆深刻,因为第二天正好是缉私部门立案侦查的日子。从那以后,彭某便隐姓埋名,四处逃窜,由于未带任何财产,他始终过着居无定所、心惊胆战的亡命生涯,精神几近崩溃。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是彭某投案后感叹最多的一句话。彭某出逃后不久,其妻子便携子女改嫁他人,原本美满的家庭不复存在。1968年出生的彭某,现时本应是不惑之年,事业有成;但现在的他,却是一个眼神呆滞、精神颓丧的小老头。当年的企业老总,家境殷实;如今的投案逃犯,妻离家散,一贫如洗。可怜的是剩下年近八旬、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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