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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种药15日起执行最高限价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3日02:5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维)阿莫西林颗粒剂125mg×10每盒4元、庆大霉素颗粒剂10mg×10每盒3.4元、琥乙红霉素片剂75mg×12每盒(瓶)1.6元。昨日记者获悉,陕西省物价局对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补充剂型规格品核定了最高零售价格,涉及881种,4月15日起执行。

  此次核定的增补剂型规格品中,有片剂、颗粒剂、胶囊剂、注射剂、缓释片、滴眼剂等多类剂型。其中,四环素眼膏剂2g每支最高零售价格为0.7元,罗红霉素片剂300mg×3每盒(瓶)3.1元,头孢拉定胶囊250mg×6每盒(瓶)1.8元,四环素片剂250mg×12每盒(瓶)0.9元,甲硝唑缓释片750mg×14每盒17.2元。省物价局要求,此次所列药品价格为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所列药品,其价格不得超过本次最高定价价格。

  未列入的其他剂型规格品(已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的剂型除外),有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可申报核价。在未核定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前,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违反药品差比价规则,按原定价格或产地新定价格在我省市场销售。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药品价格政策,不执行有关规定的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法严查。此前公布的药品价格凡与本次价格不符的,一律以本次价格为准。(详情可登录http://www.spic.gov.cn/查询)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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