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接受申请报名,或不再限定指标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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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成积分入户的一项条件。
苏仕日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谭志红)实施不到一年的积分制入户办法将作出重大调整。昨日,市政府网站公布了《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和《2011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征求意见稿)》三份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4月18日前,可将书面意见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东莞市法制局。
关于条件??符合三类条件之一可申请
2010年9月26日,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这些政策出台后,共有13267名新莞人取得入户资格。
《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意见稿”)共十四条,与《暂行办法》相比,它对“积分制入户”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并提出了入户的三类条件。
《暂行办法》的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积分制入户,指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分区排名、依次轮候”的原则,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即可在计划指标数额内按个人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轮候获得入户资格。
而《办法修改稿》的第二条则表述为:本办法所称积分制入户,指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宏观规划,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经公示社会无异议的,可在申请镇街获得入户资格。
除了通过量化评分的方式积分入户外,《办法修改稿》还提出,符合三类条件之一,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经审核属实并经公示社会无异议的,可直接在申请镇街获得入户资格。这三类条件是个人素质类、表彰奖励类、投资纳税类。
《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总积分为省统一指标和市自定指标的累计得分。原则上申请人积满60分可申请入户,具体入户分值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当年积分制入户计划和积分排名情况确定并公布。《办法修改稿》删除了这一规定。
《实施细则》第三条强调“入户指标数额”,该指标由各镇(街)“根据省下达的计划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细则意见稿》不再提限定“入户指标数额”,只谈“分值”,积分制入户规定分值由相关部门“根据当年户籍人口计划及公共资源承载能力,拟定建议值报市政府审定后于每年1月初公布”。积分指标体系建立的依据是“根据产业发展、人才引进政策以及公共服务总量”建立。
从以上对比可以看出,修改后的入户办法将不再设定计划指标数额,也不再分镇街排名,而是全市一盘棋,只要符合入户条件,达到规定分值或符合三类条件之一,就可申请入户。
关于计分??研究生比本科生获更多分
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也有一些变化。文化程度方面,《标准》分为初中、高中或中技中职、大专、本科及以上四档,《2011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意见稿”)则增加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一档,其分值是100分。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硕士研究生申请入户,按照《标准》,他只能获得80分,与本科生没有区别,如今,他可以获得100分,比本科生多出20分,拉开了距离。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方面,《标准意见稿》在原来四档的基础上,将以前属于“激励条件”的“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高级职称”,调整为“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指标的第五档,其分值为80分。此外,在“执业资格”这个二级指标中,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的,其分值由原来的60分降为50分。
工作时间方面,《标准》规定,在莞工作每满1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标准意见稿》则更加细化:在莞工作3年以内的,每满1年积1分;工作3年以上且6年以内的,每满1年积2分;工作6年以上的,每满1年积3分。
同样细化的还有“连续居住时间”这个指标。《标准》规定,在莞连续居住每满1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20分。《标准意见稿》则规定,在莞连续居住3年以内的,每满1年积1分;连续居住3年以上且6年以内的,每满1年积2分;连续居住6年以上的,每满1年积3分。
《标准》将“申请入户时的年龄”也作为一个积分指标,持中级工资格等级证书、初级技术职称证书或大专学历证书且年龄30周岁以下的,可积20分。《标准意见稿》删除了这一表述。
关于报名??不再限定报名时间
对达到入户积分条件取得入户本市资格,但不愿意将户口迁入本市的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实行城市居民居住证制度,这类人员可在居住地享受基本权益和公共服务。《办法修改稿》则规定,可入户但不愿入户或未按规定办理入户手续的,不纳入享受户籍人口福利待遇。
《办法修改稿》还增加了以下内容:“本市现行的优秀新莞人入户、见义勇为好市民入户、体育人才入户、新莞人作家及艺术家入户、‘两新’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两新’组织优秀党组织书记入户政策不变,统一纳入积分制入户管理。”
《实施细则》规定,接受积分制入户申请报名时间为每年2月至5月。《细则意见稿》不再设定报名的时间,而是“实行常年接受申请报名”,当年12月31日前受理入户申请的,纳入该年度积分制入户计划。
■新闻背景
原来的积分制入户政策有效期原定为2012年9月26日。如今,离有效期还有一年多时间,为何要被废止?原因无外乎是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许多实际问题,需要作出修改和调整。
在3月24日举行的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代表座谈上,有代表反映,积分制入户存在着镇街指标与申请人数不对称的问题,一些在东莞生活超过1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由于学历低无法入户。市委书记刘志庚当时也表示,有的镇(街)需要的积分很低,但入户的指标不满;在有的镇(街),积分即使很高的人,想入都入不了,这是不合理的。
刘志庚说,积分制入户要改革,方针是“解放思想、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他建议,全市不再细分指标数额,只控制指标总量,符合条件的就让入户,不管是哪个镇(街)的。要从在莞工作年限、有无参加社保、专业素质、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加分减分,实现积分制入户的常态化、制度化,不要将报名时间限制在5月之前,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入户。
在3月22日调研全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时,他也提出了类似指导思想。
为何要作出调整?
■链接
符合三类条件之一,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经审核属实并经公示社会无异议的,可直接在申请镇街获得入户资格。
第一类:个人素质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50岁以下;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职业资格,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的;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岁以下,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的。
第二类:表彰奖励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获得广东省委、省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
(二)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且规定可以入户的;
(三)在军队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的;
(四)在军队荣立三等功,并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的。
第三类:投资纳税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在东莞投资累计达300万以上(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依据),并无违法经营行为;
(二)申请前连续3个纳税年度在本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15万元以上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且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可直接获得入户资格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并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积分制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