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则要接受更加严厉的处罚。每一位营运驾驶员在上岗之前都会上一堂这样的安全课。可是,出租车驾驶员尹某却在酒桌上将这些法规抛诸脑后,喝醉酒还驾驶出租车上路,结果不仅出了交通事故,还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4月11日21时23分左右,合肥市交警支队接到报警称,在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北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车相碰。交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出租车司机尹某驾驶的一辆皖AT2×××号宾悦出租车,沿徽州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恒生阳光城门口变更车道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车牌号为皖A80×××的小轿车相碰。
民 警在现场发现,宾悦出租车驾驶员尹某,满身酒气。由于尹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值班民警将尹某带至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抽血,经检验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98.32mg/100ml,属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尹某向交警交待,当天晚上他和朋友喝酒,直接开着出租车去了,本来以为自己酒量还不错,喝完酒后准备自己开车回家,没想到没开多久就发生了交通事故。
昨天,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尹某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行政拘留15日和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记12分。尹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邢冬冬 文荣 本报记者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