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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纵火烧自家房还伤人 禄劝农民获刑3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3日10:29  云南网

   广场上的公审吸引了2000多村民旁听

  昨天中午12点,禄劝云龙法庭在云龙中心广场公开审理一起村民酒后伤人、纵火案。由于正好是赶集高峰期,审理吸引了2000余村民的围观。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公开庭审,涉嫌酒后伤人、纵火的村民钟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执行3年。

  钟某某是云龙乡新山村委会人,1960年8月9日出生,初中文化, 傈僳族。家庭状况不好,但却好酗酒,脾气也不怎么好。因为受不了他喝酒,其妻子和孩子常年在外打工。长时间一个人的独居生活让他觉得比较压抑,经常喝酒后扬言要烧掉自己的房子,发泄对妻子和孩子的不满。

  2010年12月4日下午,喝酒后的钟某某把自家所有的家当都砸坏了,然后用刀砍断支撑房间的柱子。房子倒下后,他点燃了房前的松毛,引燃自家的房子后逃离现场。大火后被村民发现扑灭,幸好没有造成其他人员伤亡。

  而在昨天的庭审中,钟某某还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罪。2010年8月,在村里喝了酒的钟某某与一名村民发生口角,并将这名村民的脸划破,后经鉴定为轻伤。

  昨天下午,云龙法庭的张庭长说,昨天是云龙乡传统的赶集日,正好利用这个时机给村民做宣传教育。

  首席记者李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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