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示收支情况 一物业遭罚
位于远见名苑 为“物业办法”实施后的首张罚单
本报讯(记者陈斯)因未公示上年度物业服务合同项目收支情况等问题,远见名苑小区的物业公司收到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颁布后的首张罚单。《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于去年10月实施,其中规定,物业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
昨天,市住建委突击抽查了本市多个物业公司的执行情况。
当检查组来到位于远见名苑小区的北京明华嘉业物业公司询问公示情况时,该物业负责人安排人员带检查组查看。
但在小区北门,检查组只看到一份物业收支情况的报告,并没有其他内容。
检查组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查处,并在该小区公示栏内张贴了处罚公告,要求其在4月19日前将整改报告报西城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
据悉,这是“办法”颁布后开出的首张罚单。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示的目的就是要让业主知道物业费用到哪里,要花个明白钱。同时,促使业主关心和参与管理小区。
在“办法”颁布后的实施过程中,部分业主因为物业公司未及时公示相关内容而拒交物业费。
对此,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因为不交费导致物业不能按时维护小区,损坏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
若小区物业不公示,业主可向区县建委或房管局举报。公示后,对物业费收支有怀疑的,可提出质询,还可以申请审计,物业公司要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