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女员工遇害被批准为烈士
本报讯(记者洪雪 李洁)因索要他人住宿资料被拒,房客连杀北京邮天宇招待所3名女员工。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市政府已经批准在工作岗位上遇害的朱慧香、武爱玲、郭利明同志为革命烈士。
本报曾报道,2009年9月11日下午,房客彭毓峰因怀疑其被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票印制局邮天宇招待所内的其他房客跟踪,向该招待所负责人武爱玲索要 《旅客登记簿》遭到拒绝。彭毓峰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将武爱玲等3名女员工扎死。
三人被害后,其生前所在单位为她们启动了烈士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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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者被判无期
2010年12月,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彭毓峰患有精神疾病,且有自首行为,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据悉,事发后,司法机关曾对彭毓峰做过4次司法鉴定,结论均是其涉案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市一中院的判决认为,彭毓峰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经鉴定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在实施犯罪时,受精神病影响控制能力不完全,并有自首情节,依法应从轻处罚。同时,判令彭毓峰本人和其父母共同赔偿3位受害者家属共计176万余元。
宣判后,3名遇害女工的家属表示将申请抗诉,坚决要求判处凶手彭毓峰死刑。他们认为,彭毓峰在法庭上回答问题时对答如流,根本不是精神病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