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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上海市教委昨天下发通知,要求本市市属各高校规范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工作管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推进。市教委要求,各学校要及时提供在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贷款余额情况,凡已经毕业、结业和肄业,以及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学籍注销的学生,不再享受贴息优惠政策,这些学生于终止学籍的次月起自行承担并缴付贷款利息。
(记者 张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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