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占道司机撞伤执勤特警
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
亚心网讯(记者 石丰森 实习生 范文彬)4月19日19时许,在乌鲁木齐市克西路与金沙江路交会处,一辆公交车违章占道,配合交警执勤的特警上前制止司机违法行为时遇阻,致一名特警队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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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司机吾某驾驶311路公交车,自东向西行驶至克西路与金沙江路交会处时,违法占右转车道并压线停止直行(该车为直行公交车),造成右转弯车道阻塞。
发现司机吾某的违法行为后,配合交警在此处进行交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的特警便上前制止并纠正吾某的违法行为,吾某拒不服从指挥,拒绝交出驾照,强行开车将依法执勤的5名特警推行数十米,期间5名特警曾先后3次拦截该车,但车辆未停。
看到吾某驾驶的公交车快撞到自己时,公安厅特警总队四支队一名特警迅速躲闪,但右膝盖被撞伤。后因此路段交通出现堵塞,公交车才被拦下,吾某被派出所民警带回红庙子派出所接受调查。
该所办案民警说,当日特警队员对吾某驾驶的车辆进行阻拦,要求出示驾驶证、将车门打开时,吾某拒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对特警喊:“前面是绿灯,我为啥要停!”车门打开后,吾某还与特警发生撕扯。
吾某说,他刚到这家公交公司开车5天,看到特警阻拦自己的车辆后,为防止后面的车辆出现排队现象,他没有听从指挥,一直往前开,致使特警受伤。
“我现在感到特别后悔,当时应该听从指挥,及时停车。”吾某说,他上班5天来基本每天都完不成任务,事发时开了一天的车,特别累,心情不好,抵触情绪加上法律意识淡薄致使他错上加错。
据了解,吾某今年38岁,乌鲁木齐市人。
沙区交警大队西北路中队教导员赵晨说,吾某的行为属于占道行驶,本是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规定,行至交叉路口时,不服从民警指挥和未按规定占道行驶,分别将给予2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扣两分的处罚。吾某没有听从民警的指挥及时停车,而是以暴力抗法的形式想逃脱民警的行政处罚,致使事态恶化,危害了民警的人身安全,阻碍民警执行公务。
目前,吾某驾驶的公交车已被沙区交警大队扣押,吾某因违反《刑法》第227条,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沙区分局刑事拘留。
沙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薛建洲表示,通过近一段的时间的交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违章占道的行为明显的减少,但仍有部分司机抱有侥幸心理,这起案件,是多警联合执法的典型案例,也是交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对违章司机进行处罚最重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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